在中國所有5A級景區門票刷新105元均價紀錄、民眾感嘆“玩不起”的時候,少林寺狀告嵩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賴賬”近5000萬元門票分成的官司,也已完成證據交換手續。誰是“老賴”,單等司法認定。
  很巧,這場官司新聞,還原在下一個旅游黃金周到來之前、人們面對省下來的區區過橋過路費不知往哪個景區的門票窟窿里填的時候,倒是很生動地向世人解釋了為啥景區和寺廟老漲價的原因。
  昨天的報道說,成立於1984年的嵩管委,近年來與少林寺矛盾接連不斷。2005年,雙方就商定了按照票麵價100元,少林寺分30元的標準。之後6年裡,少林寺一直認為嵩管委未按時、足額分成,並長期拖欠。這場區別於一般經濟糾紛的官司,所呈現給世人的這副吃相,令人對官司的雙方,難掩嗤之以鼻的鄙夷之心。
  一邊是一年按億計的門票收入,一邊是太多的景區為漲價尋找“運營成本壓力太大”等各種哭窮的理由。而少林寺這場官司,讓人們看到了景點暴利的同時,也看到了獲得者面對暴利時的真實面孔。
  老祖宗給後人留下來的遺產,歷經戰亂與文革之後,實在算不得太多了。走走市場,未嘗不可。但老百姓口袋里稍微有點錢,有點飽覽祖國大好河山的衝動,各地就圈地收費了。2007年,國家發改委說好了景區門票調整得以3年起步為頻次,結果“3年必漲”成為定勢。這從中抽去了大頭的,無疑是政府。理由是,划了地、投了資、配套了交通與設施。而香火里旺盛的寺廟,更是各地政府眼中的肥肉。某地一座千年寺廟,政府一介入,原先象徵性收費的門票,頓時漲到了百元。結果門可羅雀,寺廟與游客,由此雙輸。寺廟與當地政府,也頓生齟齬。
  有無數神奇故事的嵩山,有無數英雄豪傑敬仰的少林,或許因為不愁客的緣故,寺廟與嵩管委,當初倒是走到了一起。但獲利之後,雙方的四大皆不空了,擬就的合同不作數了,兩個豎著閃亮牌坊的機構,至少肯定有一方欲望過頭了,當著百姓的面、俗人的面,為從百姓、俗人身上收來的進門費瓜分問題幹起來了。一邊是百姓“玩不起”叫苦不迭,一邊是合伙在游客身上獲得暴利後相互“玩不起”。百姓玩不起,歸根結底是來自權力介入的分紅與欲望。當合理利潤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某些政府部門的欲望,老祖宗的遺產便會淪為權力坐地叫價的“私產”,成為一些地方所謂發展經濟的搖錢樹。
  少林寺分成官司,看上去是官司雙方相互合作、相互信任關係的破產,其實在百姓眼裡,則是權力與景點機構,在游客、在民眾面前的兩塊牌坊的蒙垢。
  (原標題:少林寺官司解釋了為何百姓“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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